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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30名聘用人员公告

s041088 2024/3/14 4:55:16 2975 0

根据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补充城管环卫队伍力量,提升城市管理水平,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和人数
本次招聘单位为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,用人单位为柳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、柳州市柳西环卫所,共计划招聘聘用人员30名。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。
二、报名条件
(一)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;
2.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;
3.应聘年龄:
年龄为18周岁以上(2005年11月20日之前出生),35周岁以下(1987年11月20日之后出生)。
4.身体健康,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;
5.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,服从工作安排;
6.市城管执法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退役军人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:
1.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,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;
2.曾被劳动教养、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;
3.被银行、法院视为失信人,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
4.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,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
5.本局在职在岗人员;
6.在校学生(函授在读生除外);
7.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。
三、报名程序
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,不接受现场、电话、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。
(一)报名时间和方式
报名时间:2023年11月23日8:00至11月27日18:00。
报名方式:考生可登录“柳州城管”微信公众号—个人中心—招聘信息或点击下面链接:https://web.cgzfj.liuzhou.gov.cn/lzzf/open/dutyHrInfo.action进入报名系统。
报名不收取费用。
(二)资格初审
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,如有不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。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进行,资格审核通过的,报名成功;资格初审不通过的,报名系统会提示不通过的原因,请考生务必留意系统反馈情况。
(三)领取准考证
报名成功的考生,可在2023年11月30日15:00起至12月2日18:00止,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。
四、考试
我局将通过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、“柳州城管”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笔试及面试相关信息。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。
(一)笔试
满分100分,内容包含时事政治、法律法规、基本常识、语言理解与表达、数量关系、判断推理等相关知识。
(二)复审
用人单位将于面试前两天,开展资格复审工作。考生须携带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明、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到相应地点进行资格复审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,取消后续所有应聘环节资格。
(三)面试
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。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按照1: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,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相同情况的,同时进入面试;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1∶4比例的,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及相关讯息将于笔试结束后,在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、“柳州城管”微信公众号公布。
(四)考试成绩计算
1.考生考试成绩=笔试成绩×40%+面试成绩×60%。
2.考生考试成绩(含笔试、面试等成绩)在招聘周期内有效。如招聘期间新增职位,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且符合该缺额职位应聘条件的未聘用人员中,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。
五、体检、政审、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
(一)体检
用人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∶1的比例,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,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相同时,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。体检依据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体检时间、地点及相关讯息将于面试结束后,在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、“柳州城管”微信公众号公布。
(二)政治考察
政治考察与体检同步进行。体检、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,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(三)公示
体检、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,经招聘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,通过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、“柳州城管”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后,确定聘用人员名单,办理聘用手续。
(四)签订劳动合同
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,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为聘用人员。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,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进行试用期培训,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不合格的,或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,予以解除劳动合同,取消聘用。
六、薪酬待遇
工资待遇按照柳编办通[2018]42号文件执行。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,享受公休假、婚假、产假等法定节假日;因工作需要产生加班,依据《劳动法》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费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一)我局将通过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、“柳州城管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关于招聘、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,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。
(二)考生在报名时须正确填写手机号码,且务必保持手机畅通,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。凡因个人原因,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考试、面试或体检的,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。
(三)准考证是参加笔试、面试和体检等环节需要出示的凭据,请妥善保管,为避免准考证遗失,考生可复印数份备用。考生参加考试时,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。
(四)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,给予考试成绩无效、取消聘用等处理,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。
(五)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,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,取消聘用资格。
(六)最终解释权归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。
咨询电话:0772-2636319。
报名咨询电话:柳州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:0772-2636023;
柳州市柳西环卫所:0772-3620008。
监督电话:0772-2630291。
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
2023年11月20日
附件1: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岗位表.xls
信息来源于网络,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。
来源链接:
http://cgzfj.liuzhou.gov.cn/xwzx/tzgg/202311/t20231120_3377731.shtml